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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消防工程师

安委办﹝2022﹞10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扩大活动影响,在11月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营造“全民消防”浓厚宣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宣传月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要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主题采访行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和干部群众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工作实践和先进经验,做好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奖获奖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宣传工作。各地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消防安全工作成效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情况,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舆论氛围。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在11月10日前以适当形式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借助手机媒体的传播优势,广泛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在新媒体平台设置热门话题,组织开展直播活动,持续保持舆论热度。要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将消防元素融入城镇公园、市民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中。要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参与上门入户宣传和各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要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制作推送消防宣传短视频、影视剧、读物、动漫、游戏等系列宣传教育产品。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员工自防自救能力。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活动统筹指导、协调联动、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组织策划系列主题消防宣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因地制宜、勇于创新,以吸引更广泛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目标,策划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要开展“消防公益说”活动,邀请各行各业的典型代表宣讲消防安全,利用媒体和城市大屏、楼宇电视等媒介广泛传播,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提示群众自觉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要开展“全民学消防”活动,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学生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全面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要开展“消防志愿行”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走进社会单位和社区家庭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改火灾隐患。要开展“消防大体验”活动,各地消防教育馆、博物馆和对外开放的消防救援站要提高开放频次,有序安排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参观体验,传授消防知识技能,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特此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