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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择业期为大学生就业添福音
发布时间:2019-04-10  消防工程师

据《广州日报》报道,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通气会日前在广东省教育厅举办。即日起,广东省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以下简称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有效期3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了给高校毕业生营造宽松的就业环境,免去烦琐的手续,给予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更多双向选择的机会,广东试行择业期政策,可谓发挥了窗口作用、试验作用和排头兵作用,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放宽择业期政策的适用对象,往届生择业期内待遇与应届生同等,实际上给了更多毕业生一个缓冲期,让他们可以更加从容地设计自己的职业规划,有更多时间用来应聘心仪的工作岗位,也有充分时间等待国考、省考、事业单位招聘等,能够提高就业质量,提升就业的含金量。

据教育部发布的消息,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达834万人,再创新高,大学生就业创业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既要关注就业数量的多少及就业率的高低,更应注重处理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之间的关系,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扩大就业与提高就业质量协同联动,进而把大学生就业压力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优势。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制定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破除妨碍毕业生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惠民措施落实落地,这是确保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的坚实支撑。需要指出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规章制度有了,但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不会因好政策的产生而自动实现。为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必须破除“一亩三分地”意识,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人社部门、高校等需要协同起来,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和切实保障。

试行择业期政策,只是一个开始,并不是终点。为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固然重要,高校更应将此事作为工作改进的契机,拿出新担当新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缓解学生的焦躁情绪,关键还在于学校的教育引导。就业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并非毕业时的“一锤子买卖”,也不是“跟着感觉走”就行,关键还在于有人引路、自身不迷路。就业指导教育存在的价值,就是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及外部就业环境的变化,认真规划自己的职业未来,而不是得过且过、迷失自我,也不是盲目追求稳定、高薪和一步到位。唯有强化就业指导教育,提高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才能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否则,大学的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创新型人才培养难以保证,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也便无从谈起。

长远看,提高就业工作质量,重在建立就业工作衔接机制,需要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接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以时间为脉络,教育部门重在提高培养质量和就业指导服务水平,重点解决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引导工作。人社部门重在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帮扶,重点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指导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跟踪服务,使毕业生成为“不断线的风筝”。

(作者系河南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