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考试相关:消防主要包括火灾现场的人员救援,重要设施设备、文物的抢救,重要财产的安全保卫与抢救,扑灭火灾等。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2021年消防工程师工资待遇如何?
总的来说,一线城市的消防工程师收入要高一些,福利待遇方面大多数都会享受到五险一金、工作餐、年度旅游、年度体检、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等等。
当然这些也都是平均薪资,相信,如果拿到消防工程师证书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薪资收入要远远高于这个数据,所以,考个消防工程师证书也是为了提升自己,如果你的平均薪资低于一万,那么考个消防工程师证书改变自己,如果你的平均薪资高于一万,消防工程师证书也可以给你带来额外收入,总之,考证收益最大的只有自己。
二、知识点:避难层(间)
一、避难层
二、避难间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
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m2,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病房楼避难间的规定。
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三、政策精选
消防产品评定深化“放管服”,产品变更不再需指定机构确认。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19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制订了本年度简化认证程序、缩短认证时限、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的相关措施。企业在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时,可直接通过“消防产品认证业务系统”向中心申报“获证后产品变更”,不必再通过指定检验机构进行确认。
消防监管改革思维导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构建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4月1日起,进口消防产品无需办理3C认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这样一来,以后进口消防产品即可无需办理3C强制性认证。
四、考点:燃烧条件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加火源条件就产生了)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烧过程中,燃烧区的温度较高,使其中白炽的固体粒子和某些不稳定(或受激发)的中间物质分子内电子发生能级跃迁,从而发出各种波长的光。发光的气相燃烧区就是火焰,它是燃烧过程中最明显的标志。由于燃烧不完全等原因,会使产物中产生一些小颗粒,这样就形成了烟。
一、可燃物
可燃物——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如木材、氢气、汽油、煤炭、纸张、硫等。
按其所处的状态——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可燃气体。
二、助燃物(氧化剂)
助燃物——与可燃物结合能导致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如广泛存在于空气中的氧气。
普通意义上,可燃物的燃烧均指在空气中进行的燃烧。在一定条件下,各种不同的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氧含量要求,氧含量过低,即使其他必要条件已经具备,燃烧仍不会发生。
三、引火源(温度)
引火源——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
在一定条件下,各种不同可燃物只有达到一定能量才能引起燃烧。常见的引火源:
(1)明火——指生产、生活中的炉火、烛火、焊接火、吸烟火、撞击、摩擦打火、机动车辆排气管火星、飞火等。
(2)电弧、电火花——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开关及漏电打火,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火花,静电火花(物体静电放电、人体衣物静电打火、人体积聚静电对物体放电打火)等。
(3)雷击——瞬间高压放电能引燃任何可燃物。
(4)高温——指高温加热、烘烤、积热不散、机械设备故障发热、摩擦发热、聚焦发热等。
四、链式反应自由基
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基团,能与其他自由基和分子起反应,从而使燃烧按链式反应的形式扩展,也称游离基。
自由基的链式反应是这些燃烧反应的实质,光和热是燃烧过程中的物理现象。
五、什么样的单位可以开消防工程师考试工作证明?
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很多考生对可以开消防工作证明的单位还不是很明确,担心建筑等单位的证明不能用,下面消防工程师频道就将这些内容一一给大家说明,到底哪些单位可以开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工作证明?
工作年限够无工作经验可以开证明
年限够开个工作证明是完全没问题的,大家关心的是什么样的单位可以开证明。
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证明您从事了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的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
1.建筑面积在1000㎡(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知识点:火灾的定义、分类与危害
一、火灾的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需要,火灾可以按以下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例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例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例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7年4月9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10、3010、50、1001000万、5000万、1亿元